宁夏回族自治区:开展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 扎实推进乡村善治

日期:2022-12-24 19:52:13 来源:国家乡村振兴局 作者:

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扎实推进乡村治理整区域示范创建,从2020年开始,聚焦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和急、难、愁、盼问题,在全区农村开展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,即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件实事,推动服务重心向乡村转移、服务资源向乡村下沉、服务功能向乡村延伸,激发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可。

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处西北内陆,总面积6.6万平方公里,是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,辖5个地级市、22个县(市、区)、193个乡(镇)、2207个行政村,素有“塞上江南”的美誉。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从群众最关心、最迫切、最现实的问题入手,有序开展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,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办好一件实事。行动开展以来,共办理各类事项6210件。其中,道路硬化、户厕改造等基础设施事项3066件,占49.4%;大棚建设、改造等产业发展事项1391件,占22.4%;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、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事项692件,占11.1%;爱心超市等乡村治理事项838件,占13.5%;土地征收、盘活利用等农村改革及其他事项223件,占3.6%。近3年,自治区共完成总投资75亿元。其中:基础设施36.1亿元,产业发展27.3亿元,公共服务4亿元,乡村治理5.5亿元,农村改革及其他2.1亿元。经过近3年的探索实践,广大基层群众和各级干部普遍认为,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谋得准、做得实,是群众满意、基层拥护、各界反响好的惠民实事,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切口、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。

盐池县青山乡旺四滩村修建道路两侧围栏。
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压紧压实责任

坚持高位谋划推动,将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列入自治区1号文件,连续3年在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安排,并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。自治区党委农办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统筹协调作用,将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,建立工作推进落实定期报告和调度通报制度,实行年初建账、年中查账、年底交账、逐一销号,每月汇总通报落实进度,督促抓好责任事项落实。各地紧盯民生热点难点,让农民群众自己说事、议事、办事、干事,调动农民积极谋划,并主动参与乡村振兴。各市、县(市、区)将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,主要领导靠前指挥,成立由分管同志担任组长的工作机构,形成党委和政府牵头抓总、部门和乡(镇)配合、村级主办、专人负责的上下协同、衔接有序的工作机制。通过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的开展,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引领与发挥群众“主人翁”作用有机结合,将乡村的事情由过去的“要我干”转变为现在的“我要干”。

利通区金银滩镇沟台村将废弃的小学改造成乡村振兴农校。

二、紧盯关键环节,建立长效机制

建立和完善“政府引导、群众主体、村级主办、各级协同、社会参与”的工作推动机制,将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,做到“一村一事”“一事一策”,真正把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。一是充分调动农民主体作用。紧盯农民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、难点、堵点,每年冬季以行政村为单位,每一事项都先由农民群众提出来,再进行协商、确定,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。二是建立五级联动工作机制。对农民提出来的事项,村上办不了的请乡(镇)办理,乡(镇)办不了的请县(市、区)办理,县(市、区)办不了的请市级办理,市级办不了的报自治区党委农办汇总,最后由自治区党委农办协调相关厅(局)办理。两年多来,自治区办理99件,市级办理106件,县、乡、村办理6005件。三是建立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工作机制。打通行政区划堵点,对于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类项目,允许相邻的2~3个村共同谋划实施,确保项目谋划与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住建、交通、水利、农业农村等各部门间的有效衔接。四是建立任务清单机制。按照自治区、市、县、乡、村五级清单管理要求,制定“一村一年一事”年度任务清单,每年建立工作任务台账,完成一件便销号一件,确保件件有着落、见实效。五是建立项目编号管理机制。将每个行政村“一村一年一事”项目按照年份进行编号,建立项目档案数据库,一年接着一年干,确保干一件成一件。六是建立长效推进机制。树立“一年办一事,三年大变样,五年建新村”目标导向,指导各行政村建立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推进机制,打造一批特色突出、带动明显、可复制、能推广的示范村。坚持把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与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活动紧密结合起来,找准改善提升村民生活的“小切口”,推进乡村的事由“随机办”向“常态化”转变。

原州区彭堡镇姚磨村改造育苗联动温室助力农户增收。

三、强化制度保障,确保行动实效

小智治事,大智治制。坚持以制度推动落实,以成效检验落实。一是建立调度通报制度。自治区党委农办建立工作推进落实定期报告和调度通报制度,实行年初建账、年中查账、年底交账制度与每半月汇总通报落实进度。各地充分发挥工作专班和村级监督委员会作用,保证工程进度质量。二是完善宣传交流制度。自治区党委农办设立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微信工作群,及时交流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。强化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,在银川市西夏区、吴忠市盐池县召开全自治区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现场推进培训会,组织各县(市、区)互学互鉴,看亮点、找差距、促落实。结合“听党话、感党恩、跟党走”宣讲活动,制作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宣传片,遴选基层宣讲员1200余人,通过现场宣讲、微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,开展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宣传1万余次,发放满意度调查表50万余份,有效提升了群众对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的认可度和满意度。三是健全考核评价制度。自治区党委农办制定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年度考评方案,指导各市、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分级制定考评办法,层层签订事项落实责任书。采取日常监测、县级自评、市级复评、自治区抽查的方式,对各县(市、区)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抽查考评,依据考评名次分别给予资金奖补。

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现场推进培训会。

四、加大资金统筹,形成推进合力

坚持把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事项列为年度优先实施项目,统筹整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、高标准农田建设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、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、美丽乡村建设、一事一议、基层党组织建设、民生实事等项目资金,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,集中力量办好实事。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对考核评价排名靠前的400个行政村,每村安排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,调动各村落实行动的积极性。通过以财政奖补资金的“小投入”撬动各类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“大投入”,推动乡村由“干事找钱”向“钱随事走”转变。

原标题:《宁夏回族自治区:开展“一村一年一事”行动 扎实推进乡村善治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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